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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8-04-02   浏览次数:

  “咱们社区有几户低保户,都公示了吗?请把低保的台账和有关资料给我们看一下。”这是日前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社区监察员对社区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时的场景。

  大红门街道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组组长王克俭告诉记者,按照地域就近、方便工作的原则,大红门街道将下辖的31个社区分为10个片区,每个片区成立一个监察小组,按季度分片区对作风建设情况、社区经费公开情况、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交叉互查。

  这是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探索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一个缩影。北京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和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意见》,指导全市16家区级监察委员会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依法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并协助区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

  “派出街道监察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不再保留街道、乡镇监察科,原有监察干部转为派出监察组和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制、经费、人事关系等仍按原渠道管理。”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探索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形式上实现全覆盖,职能上更要充分发挥。各派出街道监察组和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组建后,迅速开展工作,发现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州区派出宋庄镇监察办公室组建不久,就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翟里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邓学东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侵吞村集体拆迁补偿款等资金1000余万元。

  “邓学东案是通州区近年来查办的案情最重大的案件,当时派出镇监察办接到关于邓学东的举报线索后,就立即组织了初步调查,并协助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区纪委监委对当事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很快就查清了邓学东违纪违法的主要事实。”派出宋庄镇监察办公室负责人说。

  “目前,北京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已实现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察职能‘三到位’,并探索向村(社区)派出监察专员,把监察职能延伸到社区、村,覆盖到‘最后一米’,确保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硕辅表示。(记者 李兵)